引用第29楼msoeg于2014-11-03 17:55发表的 :…如果前辈将其修改为「编辑点成了引用,悲剧了」的话,酒壶様会觉得这还是「言之有物」的,大概…
我没记错的话,不能三连的吧 
嘛,私觉得适当地留一点「人治」的空间也还是可以的,只要不妨害到规章制度的严肃性。例如,在下这里「因为没注意到楼层次序所以三连了」不足以让在下作出「免予处罚」的决定,因为从事实上、统计地说,这是「三连」的主要肇因。当然,假如严格的话,即便是「服务器出问题了中间那层消失了所以三连了」这种完全无辜的情况在下也会处罚。引用第33楼木梨雪菜于2014-11-03 19:43发表的 回 32楼(msoeg) 的帖子 :既然规定说了不能,就该扣分的
规定没说“不小心的三连不算犯规”,法律也更不可能写“不小心的犯罪不算犯罪”,这样就没有犯罪了,因为罪犯都可以说自己不小心。
所以该扣的还得扣才好。
归根结底,在下认为,「处罚」并不是因为当事者「犯下错误」,而只是因为「造成不良影响」而已。在下不完全相信因果律,所以「无辜」一词,例如「我什么错误也没犯结果就这样了」这种说辞,从最严格的意义上来说,是行不通的。
奇怪的是在下也同样…【笑】引用第34楼久狐铃于2014-11-03 19:59发表的 :其实咱当初看到三连那帖的内容时,还特意去数了数,可不知怎的数出来是二连,还在想油菜姐咋悲剧了呢………………
我不信仰神灵。我不知道信仰神灵是否正确。
我不信仰马克思。我不知道信仰马克思是否正确。
我不信仰金钱。我不知道信仰金钱是否正确。
我不信仰能力。我不知道信仰能力是否正确。
我信仰美。但我同样不知道这是否正确。
【扭头】KD的人治…在下刚来的时候就再清楚不过的事情…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「学生手册」啊「版规」啊的,然后怎么问也问不出来具体哪些实施哪些不实施。嗯,就本版而论,如果真的拿出版规的话吾辈全都得「233」了。引用第36楼久狐铃于2014-11-03 20:02发表的 :你想多了,天朝一直都是人治,不是法治。
然后其实KD是非常人治的233【管理团队对于砍人这一运动都非常非常地热衷
这么说吧,在下认为「法律是人定的」,「人治」为本,「法治」为用。「法规」是一种快速处理问题的权宜之计。
我不信仰神灵。我不知道信仰神灵是否正确。
我不信仰马克思。我不知道信仰马克思是否正确。
我不信仰金钱。我不知道信仰金钱是否正确。
我不信仰能力。我不知道信仰能力是否正确。
我信仰美。但我同样不知道这是否正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