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店内有些商品是永久的,又或是一个月为期限但价格也比较高昂的,如果没有试用,会让大家不敢购买,毕竟没有退货的功能。所以建议增加1-3天左右的试用期,让大家更好地了解商品的优点,或是增加退货期也可以,如XX天内无条件退货而且我感觉这个下议院跟版块管理的职责分不清呢